
為人才培育白皮書進言
(趙光安教授,2013-01-24,瑞典)
閱讀了101年12月4日前所有的會議紀錄及資料後,認為我們必須先要明白過去近二十年內我們到底做錯了什麼事?要說明這點,讓我們先回顧1996年教改前臺灣教育制度的幾個特質:
一、小學與中學的優質教師是由公費制度培養的,這些教師受到學生、家長和社會的尊重,我高中的物理老師胡宇平已經八十五高壽,最近兩次打電話詢問他的意見,他肯定這一點。
二、小學與中學的老師是師範體系教育出來的,他們在學校所學的知識和他們畢業後教書的課綱是一致的。師範體系的授課內容和中小學的課綱是同步修改的。
三、偏遠地區的學生到城市讀(初、高)中學有免費的火車通學(曾志朗就是如此讀高雄中學)。
四、高職三年、五專與四年技術學院構成完整的技職體系,提供企業發展所需的各層級人力資源。初中畢業生有60%進技職體系,已經保證進大學的人數不會超過同年齡層人數的40%。
五、大學中只有臺大是綜合大學,成大是以工為主,中興是以農為主,後來在臺復校的政大、清華、交通、中央、中山以及新設的陽明等校,都有各自的特色,教研經費的分配有明確的選擇,沒有惡性競爭造成的巨額浪費。
以上所述的特質,公費制度是臺灣自創的,技職體系是參考歐洲的,大學是模仿美國的,當時臺灣非常好的教育制度並不是目前許多人胡亂說的「抄襲美國」,而1996年教改後的臺灣教育制度是一些不懂「美國學制」的人亂抄襲美國的結果。
現在我們應該全盤瞭解,當時,決定如何教改的那些人(目前大概都活得很好),是以什麼論據來否定原有的教育體制?是以什麼理由來認定「教改」能把我們的教育成果改得更好?弄清楚這一點以後(教改犯了什麼原則性的大錯),才能規劃如何建構改進教育體制的方案。正如錢致榕教授在會議中數次提醒大家的:「這不是微調,要有決心做根本改進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