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「前言」參考建議
(趙光安教授,2013-02-28,瑞典)
高層主管只有時間看文件的前一、二頁,所以,「前言」應該清楚地展現一個完整的規劃、執行及管考方案。以下是根據歐盟文件對「前言」內容的規定所做的參考建議。
(第一部份):
總目標:不能空泛地談人才培育,必須簡短地說明,在計畫完成後做成了什麼事(如果必要,可細列子目標,這些子目標是您們所謂的「亮點」。)
子目標一:(譬如:K-12目標)
子目標二:(譬如:技職目標)
子目標三:(譬如:高教目標)
(第二部份):
用一個簡單(縱向連結及橫向連結)的方式來表述各議題的屬性及執行的排序。譬如可用下列的表格方向:
| 議題 | 子議題 | K-12 | 技職 | 高教 |
| A | A1 | ü1 | ü1 | ü1 |
| A2 | ü2 | ü4 | ||
| B | B1 | ü5 | ü3 | ü5 |
| B2 | ü2 | ü5 | ||
| C | C1 | ü4 | ü4 | ü2 |
| C2 | ü3 | ü6 | ü3 |
表中藍色ü是教育部職權內就能做的事,黑色ü是需要教育部和其他部會協調才能做的事,紅色ü是立法院修法才能做的事。表中的「數目字」是執行K-12、技職和高教縱向各子議題的排序(可以簡化高、中、低三級排序),藍、紅、黑三方面的工作應該(儘可能)同時開始執行。
(第三部份):
管考除了定期的審查外,還需要一個機制能隨時解決執行中發生的問題。審查人必須要能充分瞭解被審查工作的詳細內容及執行進度,才能做到有效的管考,做到品質保證。
參考歐盟PTA(Project Technical Advisor)作法,建議教育部長以任期制的方式聘請專家組成審查組,「協助」計畫執行人「共同」推動K-12、技職和高教的改進。(我擔任過歐盟12個計畫的PTA,每個計畫任期3年或4年,深深感到臺灣需要引進這個制度)